2018年12月21日上午,县政府法制办召集行政复议申请人
昆明富龙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禄劝县安监局在县级机关办公大楼三楼二号会议室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听证会由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徐爱学主持,县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科、行政执法监督科、
综合科负责人参加了听证会。申请人昆明富龙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不服被申请人禄劝县安监局于2018年10月24日作出的(禄)安监管罚〔201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8年11月28日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受理后在办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事实不清,法律关系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县政府法制办为了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理清法律关系,有必要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整个听证会严格按照《
云南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则》的规定程序进行。听证会上,主持人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申请回避、陈述、申辩的权利,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各位听证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发问,当事人陈述了最后的意见,经过反复协商,分析利弊关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县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