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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日报 记者缪亚平 通讯员何若成) 近日,记者从
昆明海关获悉,11月份“自报自缴”报关单达1976票,涉及货值8.38亿元、税款1.36亿元,环比分别增长525%、281%、278%。“自报自缴”报关单占应税报关单量的44.12%,环比增长4.4倍。
“自报自缴”是指进出口企业、单位自主向海关申报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税费、电子数据,并自行缴纳税费。昆明海关全面落实全国通关一体化工作推进现场会精神,通关流程去繁就简,鼓励企业自主申报、自行缴税。“‘自报自缴’模式非常方便,货物放行时间提前了,而海关的审核工作则在后,通关速度超乎想象。”瑞丽市大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廖先生说。
记者看到,廖先生通过互联网,在报关单预录入系统(QP系统)中录入报关单
信息,勾选“自报自缴”选项,检查系统自动计算的税款金额,点击“确认”便申报成功。大约30秒后,廖先生就收到了海关通关系统发送的回执,随即通过电子支付完成税款缴纳,进口报关单就已自动放行。
“自报自缴”将货物放行提前,海关审核工作后置。货物放行后海关依据风险分析对进出口企业、单位申报的价格、归类、原产地等税收要素进行抽查审核,是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中的重要一环。 编辑:上官艳君
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