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2018年大可乡依法治县及“法治机关”创建工作,大可乡人民政府结合“一村一法律服务员”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律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律师公益作用,使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更加有效规范,确保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再上新台阶,2018年6月14日,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领导和县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大可乡召开了“一村一法律服务员”工作推进会。会议当天,大可乡人民政府签约聘用了星昊律师事务3名律师、乡派出所所教导员、派出所所长及司法所所长共6人为辖区内六个村委会为各村法律服务员,目前大可乡各村委会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会议指出,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实现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的有效形式;是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村(社区)社会治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的必要支撑。要加强宣传引导,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明确此项工作的作用和意义,营造社会高度关注、法律服务人员和人民群众普遍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法律顾问要真正成为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法律贴心人”,成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会议强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纳入2018年县政府工作报告,是县委、县政府重点推进工作之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树立为基层服务、为政府分忧的职业操守和担当情怀,提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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