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曹月 日前,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
云南省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已于8月24日正式启动,考核时间暂定为2017年9月至12月。考核结果不合格人员将被暂停执业活动3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此次考核由各州市卫计委和各考核医疗机构通知辖区医师参加考核,医师个人须在9月30日前登录“云南省医师定期考核
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填报个人
信息,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医疗机构将于10月至11月完成医师考核和考核结果复核。各州、市在12月完成复核,并上报考核结果。
省卫计委表示,为严肃考核,根据国家规定,对于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后,由考核机构再次考核,再次考核合格者继续执业,但该名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职称晋升。再次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将被注销医师执业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据悉,医师定期考核是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途径。云南省自2011年启动医师定期考核以来,分别于2011-2012年、2014-2015年完成第一、二周期的定期考核工作。截至2016年底,云南省录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的第二周期考核合格医师已达64583人。 编辑:徐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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