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民县广泛开展村规民约实践教育活动,通过“立约、传约、践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道德自律作用,鼓励村民自主协商制定村规民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使其成为村民共同认可和遵守的行动规范,推动乡风民风美起来。近日,记者在富民县罗免镇小甸村看到,在村活动场所,村党总支部负责人正在向村民进行《小甸村村规民约》的宣读和讲解,呼吁村民发扬主人翁精神,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社会风尚,自觉信守村规民约,将践行村规民约化为文明风尚的行为准则,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文明人,为美丽乡村建设贡献力量。村规民约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是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形式。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村规民约教育实践活动,将群众性规范守则教育实践工作做实做细,引导村民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社会风尚,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逐步形成“遵规光荣、违规可耻”的良好风尚,让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时时发挥作用、事事能起作用,从而让乡村越来越美,让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