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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日报 记者马雪荣) 日前,
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昆明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全市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方案》提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要求,在上半年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10月底之前,要在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围绕坚决杜绝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确保100%的企业全覆盖自查自改、100%的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各级各部门100%建立安全检查档案的“三个百分之百”要求,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8月10日前全面自查自改,8月—9月进行严格执法和集中整治,8月—10月组织督查和总结。
此次安全大检查中,对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实施联合惩戒、集中曝光和严格执行警示约谈制度。 编辑:合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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